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國家人文歷史,作者:夏伯陽?????,編輯:胡心雅,主編:周斌,校對:火炬、李棟、張斌、杏皮,題圖來自: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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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瑯琊榜》首播已近十年,至今仍然以其精巧的劇情設計為觀眾津津樂道。也許不少觀眾還對劇中主角梅長蘇在靜妃面前“掉馬甲”的情節印象深刻:梅長蘇讀《翔地記》做批注時,出于習慣對地名中與母親名字相同的字作減筆避諱,這一細節被靜妃細心察覺,進而道破其真實身份。
減筆是如何與主角身份聯系起來的?這就不得不提到中國古代的一項重要社會習俗——避諱。
所謂避諱,也即中國古代在文字上不直接書寫君主、尊長之名的語言文字現象。陳垣在其著《史諱舉例》中對這種現象進行了解釋:
“民國以前,凡文字上不得直書當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須用其他方法以避之,是之謂避諱?!?/span>
避諱的對象大致包括君主、祖宗父母和圣賢三種,也即《公羊傳》提出的“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瑯琊榜》中的上述避諱情節即屬于子女避父母諱。避諱現象在周代已經出現,秦漢時期走向定型,以宋代最盛。這一現象雖非中國獨有,卻已深刻影響了中國古代社會文化,與“親親尊尊”“慎終追遠”等思想交織,激蕩出沉重的歷史回響。
改字、空字、減筆:古人怎樣避諱?
避諱現象幾乎貫通了先秦以來的三千年文明史,直至辛亥革命宣告帝制終結,這一現象才在官方層面得以結束。因此,對于大多數當代讀者而言,避諱現象可能是相當陌生的。下面我們就來看看中國古代避諱的具體操作實例。
陳垣在《史諱舉例》中指出,避諱常用之法有三,曰改字,曰空字,曰缺筆。
改字法在秦漢時已較為多見,即以他字替代本字,用于替代的字常常與本字同義。比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二十三年,秦王復召王翦使將擊荊?!碧迫藦埵毓澋摹妒酚浾x》即對此加以注解,認為“荊”指的是楚國,因秦莊襄王名子楚,需要避諱,所以改楚為荊。再如《史記·秦楚之際月表》出現“端月”之名稱,唐代司馬貞就在《史記索隱》中提出“端月”就是“正月”,避秦王嬴政的名諱。
空字法也即把需諱之字空而不書,或以方框代之,或直接寫作“某”“諱”以示避諱。空字法出現的時代也相當早,在《尚書·金縢》已經出現用“某”字替代周武王的現象。周公因武王罹患惡疾而向上天禱告,愿意以身相代,祝禱冊文首句“惟爾元孫某”即指代周武王。對此,《尚書孔氏傳》解釋“元孫武王,某名,臣諱君故曰某”。在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中,禾部光武帝諱、艸部明帝諱、火部章帝諱、戈部和帝諱、示部安帝諱,皆注“上諱”,空其字不注。
缺筆法也即把需避諱的字在書寫時作減筆處理,省去的筆畫常常是末筆或末兩筆。缺筆法最早見于唐代碑刻中,推測開始于唐高宗時期,比如《贈泰師孔宣公碑》中,“愚智齊泯”一詞將“泯”字寫作“汦”。此為唐碑避諱缺筆始見,以后缺筆之字漸多。還有《于志寧碑》,“世武”一詞將“世”字寫作“卅”字。上述減筆均避唐太宗李世民諱。
此外還可能存在改音法,也即日常訓讀中改變需諱之字的讀音。有學者認為改音法很可能徒有其說,唐以前據傳因避諱所改之音多非由諱改,唐以后則多未實行。
在大家耳熟能詳的四大名著中,也曾出現避諱現象的只鱗片甲。比如《紅樓夢》第二回《賈夫人仙逝揚州城,冷子興演說榮國府》就有這樣的情節:
子興道:“不然。只因現今大小姐是正月初一日所生,故名元春,余者方從了‘春’字。上一輩的,卻也是從兄弟而來的?,F有對證:目今你貴東家林公之夫人,榮府中赦,政二公之胞妹,在家時名喚賈敏。不信時,你回去細訪可知?!?/p>
雨村拍案笑道:“怪道這女學生讀至凡書中有‘敏’字,皆念作‘密’字,每每如是,寫字遇著‘敏’字,又減一二筆,我心中就有些疑惑。今聽你說的,是為此無疑矣?!?/p>
歷史典籍到通俗小說中屢見不鮮的避諱現象,都表明避諱已經深刻地融入中國古代的社會文化之中。
死亡禁忌與敬諱尊者:避諱的源與流
避諱現象的起源,大概相當古老。
有學者認為,避諱習俗源于原始時期的詞語禁忌。在不少原始部族文化觀念中,人死之后,他的鬼魂仍然在附近徘徊不去,如果這個時候提及死者的名字,鬼魂就有可能回來危害在世的人。因此,為了保護生者,有的原始部族會避免提及死者的名字,甚至以死者之名為污穢,為生者命名時不僅不用死者之名,甚至拒絕使用相近的讀音。這一現象不僅出現在中國,在亞洲、非洲、大洋洲、北美洲等一百多個原始部族內部都曾發現類似的習俗。
還有觀點認為避諱與先民對自身的保護有關。未開化的民族對于語言和事物本身往往不能明確區分,先民常以為名字和它們所代表的人或物之間有著實在的聯系。因此,類似于使用頭發、指甲向人施術下咒,巫術可以通過名字直接加害于人。
既然說出名字有可能帶來實質性的傷害,那么避免直接說出或寫出名字也就意味著保護和尊敬。據此,對“尊者”的避諱行為也就產生了。
根據現有文獻,中國古代的避諱行為起于周代?!抖Y記·曲禮上》的一則論述,則較為系統全面地記錄了早期避諱原則:
“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君所無私諱,大夫之所有公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大功小功不諱。入竟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
上述原則大體可以理解為:讀音相近的字不必避諱;雙字之名在避諱時可以只避其中一個字,無須一一避諱;在父母養育下的長大成人者,需要避諱祖父母之名,父母早亡者則無須避祖父母之諱;在君主面前不能避自家先人之諱,只能避歷代國君之諱,以示國君獨尊的威嚴;為保護典籍的準確性、權威性,誦讀教授《詩》《書》等經典、參與重大祭祀時無須避諱;女眷之名諱僅限于所居住的宮門、府門之內,在公事場合無須避諱;親屬關系較遠則無須避諱;到別人的國境及城市,須先了解詢問其禁忌風俗,以免誤犯,到別人家訪問之前,應事先問知主人的先君之名,避免觸犯,以向主人表示敬意。
從上述原則可以發現,避諱現象出現的早期雖然已經出現遠近親疏、君臣尊卑、男女尊卑之分,但仍然力求避免濫用諱稱,以保持經典原貌、兼顧日常交流順暢為原則,避諱適用范圍和對象也具備很大的彈性。
到了秦漢時代,避諱之法也并不嚴密。除上書言事者必須嚴格遵循通例,不得觸犯廟諱以外,其他各類留存至今的文獻對避諱相當“自由”。有學者提出,“漢時近古,宜尚自由,不能以后世之例繩之”,《史記》《漢書》于諸帝諱,有避有不避。現存東漢諸碑中,同樣不盡避諱。靈帝時諸碑,遠不避光武諱,近不避桓帝諱,顯示出《禮記》“臨文不諱”的寬松精神。
諱法的嚴密化和避諱范圍的擴展,主要發生于唐宋時期。唐代將避諱規則系統寫入國家律典,使之成為強制性的法律規范。《唐律疏議》規定上書、奏事、取名觸犯公諱(包括御名和廟諱)為犯罪,根據情節輕重施以不同處罰。此外,唐律規定朝廷官員之官稱府號不得觸犯官員父祖名諱,將不顧府號官稱觸諱任官的行為稱為“冒榮居之”,對此施以免官處罰。然而,唐代律令對避諱的規定也較為寬松,明確提出“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在法律實操中對于觸犯御諱的處罰也較輕。比如唐文宗時期,參軍宋昂之名與御名相同且十年未改,按律本應判處徒刑三年,最終卻只給予政績考核降等的處罰。
宋代避諱范圍擴展達到頂峰,相關法律規定嚴密而繁瑣。比如,宋代將唐代“不諱嫌名”規定擴展為避公諱嫌名,并著為律令。如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詔令要求回避宋太宗嫌名,規定:
“太宗皇帝藩邸舊諱,溥率咸知……自今中外文字有與二字相連及音同者,并令回避。”
又如宋人洪邁在《容齋隨筆》中曾記述:
“本朝尚文之習大盛,故禮官討論,每欲其多,廟諱遂有五十字者。舉場試卷,小涉疑似,士人輒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方州科舉尤甚,此風殆不可革?!?/span>
宋代須諱字數量之多,可謂空前絕后。
元代至明代,諱法相較宋代放松許多?,F存文獻顯示元代僅有公諱規則,沒有私諱規定,在公諱中除御名廟諱及顯然兇惡字樣外,一概無須“隨音旁避”。在執行中,元代諱法則更為寬松,甚至屢屢出現君臣同名現象。明代繼承元代較為寬松的諱制,《大明律》明確刪除唐代以來“冒榮居官”等私諱規則,并減輕了觸犯公諱的處罰力度。
清初不講避諱,諱制從康熙帝之名玄燁開始,至雍乾之世避諱至嚴。比如乾隆四十二年(1777)江西舉人王錫侯《字貫》案,即因該書凡例中“將圣祖(清圣祖愛新覺羅·玄燁)、世宗(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廟諱及朕御名(注:即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歷)字樣開列”,而大遭乾隆帝之忌,王錫侯因而被判大逆之罪,滿門抄斬。乾隆時期,除嚴厲實行廟諱以外,對歷代帝王名諱亦從嚴糾查。直至清代道咸而后,諱例才逐漸放寬。
李賀為什么不能考進士——古人諱制有多離譜?
唐宋時期,諱法日益嚴密,人們為避免觸犯公諱私諱,如同走鋼絲般維系著“危險的平衡”,出現了很多今人看來匪夷所思的案例。
比如,以“詩鬼”名留后世的唐代詩人李賀,在其短短27年的生命中留下233首詩,不乏“黑云壓城城欲摧”“石破天驚逗秋雨”等想象奇詭的千古佳句。然而,李賀短暫的一生始終被郁憤不得志的情緒糾纏,一大原因正是其父“晉肅”之名觸“進士”諱,使其不能參加進士科考試。
此外,因觸諱而改官稱、改物名甚至改地名的案例,在唐宋時期也如“井噴”般層出不窮。比如,隋唐時期創立的三省六部制,其中掌守戶籍錢糧的“戶部”始終作為重要部門而存在。然而,戶部在創制時本為“民部”,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諱,不得不改名。在隨后歷代中,戶部名稱長期沿用,直到今天仍然作為歷史常識而為人們所熟知,“民部”本稱反而埋沒史籍,鮮為人知。
再如,如今在我國大江南北頗受歡迎的食物“山藥”,中藥材曰“淮山”,早先則有一個拗口的名稱。據《本草綱目》載,山藥初名“薯蕷(yù)”,因避唐代宗李豫諱,改稱薯藥。至此還不算完,在三百多年后,“薯藥”慘遭二次改名——避宋英宗趙曙諱,改為山藥。經過千年流傳,“山藥”一詞廣為人知。
因避諱而修改的地名,更是不計其數。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錄》中一口氣列舉了53則宋代避諱改郡縣名的案例,修改后的新州縣名還有不少流傳至今。如宋太祖之祖名趙敬,則改敬州為梅州(即今廣東梅州);宋太祖之父名趙弘殷,則改殷城縣為商城縣(即今河南商城縣);宋仁宗名趙禎,則改禎州為惠州(即今廣東惠州),不勝枚舉。
有趣的是,史書中似乎并不少見君主主動將自身或皇位繼承人名字由常用字改為生僻字的現象?;实壑鲃釉?/span>“公諱”中使用生僻字,臣民“易知而難犯”,日常使用不易觸諱,便往往將此舉歌頌為德政。比如清代嘉慶帝改名“颙琰”,以生僻的颙字替換原先較為通俗常見的永字,就收獲了臣下的歡呼恭維、感恩戴德。
所幸,如今避諱制度已為歷史陳跡。拋卻親疏尊卑等歷史陳見后,避諱現象由一項“性命攸關”的現實關切,逐漸成為學人考察文獻、稽征古史的工具。
參考文獻:
[1] 陳垣:《史諱舉例》,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
[2] 王建:《中國古代避諱史》,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
[3] 張升:《歷史文獻學》,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24年.
[4] 周少川:《中國典籍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5] 楊敏歡:《唐代避諱法制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西南政法大學,2021年.
[6] 田振洪:《唐代避諱法制及其歷史流變》,《青海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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