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健聞咨詢 (ID:HealthInsightPro),作者:一聞,原文標題:《醫保局再啟“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持續25年,基層關心此番能順利落地嗎》,題圖來自:AI生成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健聞咨詢 (ID:HealthInsightPro),作者:一聞,原文標題:《醫保局再啟“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持續25年,基層關心此番能順利落地嗎》,題圖來自:AI生成
這是一場馬拉松式的改革,若要溯源,迄今已25年,期間主管部門幾經變更,改革方案數次變換;
這也是一次重新定義中國醫療服務項目的改革,其意圖整合各地差異巨大的5000~23000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最終實現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一致性;
它還被業內稱為“最難啃的硬骨頭”,國家醫保局將集采、國談、支付方式等支出端徹底捋順,才開始向上溯源,觸碰這一領域的改革:
自2021年起,國家醫保局再次開啟新一輪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2024年以來,改革明顯加快。
所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就是醫院在提供診查、護理、手術、檢查、檢驗等各項醫療服務時,用以收取費用的計價單元,包括醫療服務的內涵、范圍、價格、計價標準等。用大白話說,它是定義一項醫療服務包括什么內容,如何收費的“菜單”。
目前,國家醫保局已著手統一了各地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編制出臺多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下稱《立項指南》),印發了綜合診查、神經系統、放射檢查等28批《立項指南》。
據悉,在2025年內,國家醫保局或將編制發布全部《立項指南》。
但對醫院而言,近一年來,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加速,讓他們承受了不小的壓力。
一家醫院的醫保辦主任表示,“《立項指南》映射會成為未來醫院和醫保部門最為重要的工作,它的復雜性甚至會超過DRG/DIP。”部分地方醫保人士也難免對這場改革感到些許“恐懼”,因其“承載了上級領導的壓力、同級部門的不滿和醫療機構的怨氣”。
可預見的是,《立項指南》只是“設計圖紙”,等各地著手“依圖施工”,這場改革的復雜與困難才真正開始演繹。
一、一場持續25年的改革
關于統一醫療服務價格體系的改革嘗試,最早甚至可以追溯至世紀之交。
當時,醫療服務的供給和收費引入了市場機制,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制度也逐步建立,統一醫療服務價格體系有了其必要性。
而在此之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決定權在各地,全國缺乏對醫療服務價格體系的統一管理。一位相關政策研究者表示,“名稱、編碼都是混亂的,全國累計有30000余個項目,沒有統一的規范,管理成本比較高。”
于是,2000年,原國家計委、衛生部印發了《關于改革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其中就提到規范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名稱和服務內容,并確定了“中央管項目、地方定價格”的原則。
在此基礎上,2001年,《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試行2001年版)》發布,這版規范囊括了3966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首次統一了我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名稱和編碼。隨后幾年,2001版的全國規范不斷新增完善,并于2007年進行了修訂。
到2012年,我國再次印發了《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12年版)》,涵蓋范圍增至9360個醫療服務項目。
這是中央的統一規劃,到了地方,卻呈現出截然不同的走向。
2001年版規范并未明確禁止地方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拆分,而2012年版雖然禁止了,但各地執行落地情況不佳,多數地區仍繼續執行2001年版全國規范。上述政策研究者介紹,“不少地區在調整過程中,按照2001年版進行拆分,這就導致項目數量差異巨大”。
有的省份有超過23000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有的省份只有5000項,一度非常混亂。
隨著時間發展,省際之間的醫療服務項目的數量差異大、標準化程度低,同名不同項、同項不同名、同項不同價等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比如,某個以檢測試劑為名稱的項目,在15個省份里,項目內涵相同,但試劑名字各不相同,這就導致項目一致,而項目名稱不同。又比如,同樣都叫注射器,骨水泥注射器和針式注射器顯然也不一樣,同名不同項。按照技耗分離原則,骨水泥注射器可以單獨收費,普通的針式注射器則不能單獨收費。
這種混亂給各方都帶來了不小的困擾。
首先,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比價關系混亂。
一位地方醫保局負責人表示,之前,一些區縣級醫院的CT和磁共振價格比省級醫院的價格還要高。“這是因為縣里自主定價,彌補醫院藥品零加成產生的收入缺口,提高了檢查檢驗價格。”他直言,“這讓省級醫院很不高興,醫院覺得他們醫生的勞務價值沒法體現。”
還有一位地方衛健人士透露,在當地,他們會經常對比其他地區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放到一起之后發現,根本比不出來,項目內涵不同,計價單位也不同。“尤其是涉及公立醫院‘國考’時,數據十分混亂,這直接影響到了‘國考’成績的公平性。”
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比如,同樣的項目,欠發達地區的價格比發達地區還高;在同一省內,醫療資源不足的小城市,一二級手術的價格往往偏高,而很少開展的三四級手術則價格偏低。
其次,這種項目混亂的局面還給醫院接受飛行檢查帶來了很多困擾。
飛檢大多實行異地交叉互查,如果兩個地方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不同,飛檢勢必會變得更復雜。一位地方醫保局人員說,“這就好比讓一位學英語的人去檢查德語試卷,肯定會出問題。”一家醫院醫保辦主任也承認,如果嚴格按照醫療服務價格的項目內涵來摳字眼的話,不少醫院的很多收費都處于一個打擦邊球或者臨界的狀態,不能完全對應上去。
最后,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混亂也會影響新技術入院。
此前,醫療服務新技術缺乏規范的申報制度,如AI輔助診斷等,在部分地區遲遲未能納入收費體系。
一位地方醫保人士表示,有的地區半年或者三個月就開放一次申報,有的地區一兩年都不接受申報,不少地區的新技術申報沒兩三年時間根本下不來。“這就成了新技術應用的堰塞湖。”
二、此番如何落地?
如今,這場持續了25年的改革有望迎來終章。
從2021年以來,國家醫保局陸續編制印發28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尤其是2024年以來,印發速度明顯加快。這28批《立項指南》,包括主項目1200項左右,加收項500余項,擴展項150余項。
立項指南項目對既往項目進行了大幅壓縮整合,實現了醫療服務在名稱、內涵、價格構成、計價單位等方面的統一。這場醫療服務領域“車同軌、書同文”的改革,或將終結“同名不同項、同項不同名、同項不同價”等持續多年的混亂。
5月22日,國家醫保局舉行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第三場直播解讀,涉及放射檢查、綜合診查、超聲檢查、放射治療等四類立項指南。
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副司長翁林佳在直播中表示,從立項指南發布到地方最終落實,中間還需要3個月到半年的時間。
翁林佳說,“拿到手的《立項指南》相當于裝修施工設計圖,后續還有大量工作,比如老項目和新項目之間如何映射?計價單位、計價方式變化如何處理?多個項目合并成一個項目又該如何處理?這些都需要地方因地制宜做好測算,并廣泛征求意見。”
從《立項指南》印發到落地,此番改革于地方而言,還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推進。
首先,從規范整合項目來看,根據映射關系,將原有醫療服務項目通過一對一、多對一、一對多的方式,整合進《立項指南》中的醫療服務項目。
舉個例子,比如安徽將原有的173項放射檢查的項目,整合成26項;河北原有超聲檢查項目65項,在《立項指南》落地后,當地整合為13項,另有加收項19項,擴展項16項。
再如,項目整合堅持服務產出為導向的原則,放射檢查和超聲檢查此前都按照部位拆分立項,分成胸部CT、腦部CT等,并配以不同價格,但新版《項目指南》不再區分部位,統一為“CT平掃”。
新版《項目指南》還強調,價格項目和設備特征脫鉤,CT檢查不再按照設備排數確定價格標準,而是按照成像精度劃分,如CT掃描層厚小于2mm的,設立加收項。
值得關注的是,新版《立項指南》還堅持“技耗分離”的原則。比如在種植牙項目上,區分種植體植入術和種植體耗材本身,不再統一收費。
新版《立項指南》在項目整合中,也給予了新技術足夠的空間。
目前《立項指南》設立了AI輔助診斷、航空醫療轉運、質子放療等前沿項目,省去了每個省份重復申請、重復論證的過程,目的在于讓有需要的患者更早、更及時用上。而項目整合后,新項目也需要科學制定價格。
一對一的項目,價格往往直接平移。比如,山東省心肺復蘇術在項目整合前后,均定價300元每次。
多對一的項目,多采取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比如,安徽省X線造影成像,價格在75~150元/次,經過加權平均計算,最終定價為120元/次。如果多對一要付出全部成本,成本互不包容,還會采取疊加的方法。比如,種植牙此前在不少地區都分解為“種植體植入術、種植體二期手術、種植治療設計、種植模型制備”等多個項目,如今價格疊加構成“種植體植入術”的價格。
此外,還有成本測算法、比價法等多種確定價格的方式,這些都需要各地醫保局在此后一一落地。其改革細節的復雜和繁瑣,可想而知。
翁林佳在直播中表示,在已經發布的28批《立項指南》中,內蒙古自治區、河北、山西、陜西、福建等省份已經落地超過10批,尤其是內蒙古自治區,實現了20批次《立項指南》的落地。
據《健聞咨詢》多方了解,接下來,循環系統、普外科、泌尿系統、內分泌系統、檢驗、病理等學科的立項指南也將發布,在今年年內,國家醫保局或將發布全部學科的《立項指南》。
三、一塊硬骨頭
對醫院而言,最真實的想法普遍是:希望《立項指南》能夠慢慢發布,有更充分的時間落地。
一家醫院的醫保辦主任直言,“前面密集發布的《立項指南》給醫院帶來了很大的工作壓力,最好慢慢發布,醫院才能有序落地。”他的理由也很直白,“目前國家版《立項指南》的顆粒比較粗,但現有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種類繁多,相互映射會成為未來醫院和醫保部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需要大量時間。”
這位主任還認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義重大,“比支付方式改革還要重要,而且我預測,《立項指南》落地工作的復雜性甚至會超過DRG和DIP。”
“復雜”,是行業人士對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統一判斷,甚至有地方醫保人士對此表示感到恐懼,“不能說如履薄冰,而是有點恐懼。為什么說恐懼,多年來已經承載了很多上級領導的壓力、同級部門的不滿和醫療機構的怨氣。”
地方醫保局的憂慮不是空穴來風,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一直是醫改真正的深水區。
有學者認為,價格改革應該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之前,相比于集采、國談、支付方式改革,2021年才啟動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稍顯滯后。“價格定不清楚,用于計算DRG和DIP支付標準的前三年數據能準確嗎?”這位學者說,“但不管怎么說,價格改革牽一發動全身,醫保局肯定也知道它比帶量采購這個骨頭更難啃。”
如今,改革順序已成既定事實,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改革不得不向前推進。
不過,當下仍有一些難題待解。
首先,在項目映射上,存在《立項指南》中還沒有,但地方已收費納保的特色項目難以處理的情況。
一位地方醫保人士介紹,“現有的一些項目,比如膽管移植、頜下腺移植、胸腺移植等項目,既沒有納入器官移植的立項指南,也沒有納入普外、泌尿的立項指南。我們當然希望保留這些項目,但目前國家醫保局還沒松這個口。”
這位醫保人士繼續表示,通常情況下,當地會在《立項指南》征求意見階段向國家醫保局反饋,如果采納了是最好的。如果沒有被采納,于地方而言,至少現階段還能允許臨床正常開展,等待進一步解決。
其次,目前在價格上,一對多映射采用的是加權平均方法,這只是單純的數學理論,應用到臨床中會產生什么影響?還有待進一步觀察。上述衛健人士對此表達擔憂,“比如原有項目價格相差一倍,映射后價格相同,這會不會導致臨床行為異化?”
此外,價格改革還面臨“既要又要還要”的問題,既要體現臨床技術勞務價值,又要考慮醫保基金的支付水平,還要考慮患者的經濟負擔。這三者的平衡,并不好把握。
對醫院而言,最讓他們困惑的還有“基本物耗之外的耗材是否可以收費”的問題。
在當下,許多醫療新技術都建立在新耗材和新設備的基礎之上,技耗分離之后,價格不再包含耗材的成本,耗材也缺乏對應的項目編碼,如何收費?此外,還可能出現同樣的耗材,在A項目可以收費,B項目就不能收費的尷尬場景。
一些地方建立了省級耗材目錄,給予了醫院收費依據,但在全國層面,這份目錄仍然缺失。
一位醫院人士表示,“我挺羨慕有一些的省份,建立了耗材目錄庫,我們省耗材還是綁定項目,大家在臨床都感到非常痛苦。”他呼吁國家盡快發布統一的耗材目錄。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健聞咨詢 (ID:HealthInsightPro),作者: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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